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专项培训的通知
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
专项培训的通知
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:
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,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根据我市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和培训工作安排,拟于近期对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,开展政府采购政策解读及业务操作专项培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(一)招标现场流程规范以及采购活动记录留存规范;
(二)质疑项目典型案例分析;
(三)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操作规程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管理要求。
二、培训人员安排
各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各一名。
三、培训地点
财经*报告厅(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,地铁一号线勤俭道站可达)。
四、培训时间
2017年7月6日,共分上、下午两期。上午为9:00至11:30;下午为2:00至4:30,两期培训内容相同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期次安排》
(二)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6月28日前,将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培训报名表》,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。
(三)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参训时间的,请及时电话反馈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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